一般情况下,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是不允许转回的,这是因为无形资产的减值通常被认为是非暂时性的。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果导致减值的原因已经消失,且无形资产的价值得到恢复,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可以允许转回减值准备。
如果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可以转回,以下是转回减值准备的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金额)
贷: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金额)
这个分录表示企业认为之前计提的减值损失不再适用,因此将这部分减值损失转回,同时增加无形资产的价值。
需要注意的是,转回的金额不能超过原来计提的减值准备的金额,且转回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不得高于假定未发生减值情况下的账面价值。
示例: 假设一家公司之前对其一项无形资产计提了20万元的减值准备,现在由于市场条件改善,该无形资产的价值回升,公司决定转回10万元的减值准备。会计分录如下:
借: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00,000元
贷: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00,000元
这样,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就增加了10万元,反映了价值的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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