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担保余值在会计科目中属于资产类科目。具体来说,它是融资租赁业务中出租人用于核算租赁资产在租赁期末的预期余值中,扣除担保余值之后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金额反映了出租人预期的、无担保的资产余值,是出租人可能无法完全回收的价值部分。
在会计处理上,未担保余值通常作为一个单独的科目进行核算,其科目名称可能是“未担保余值”或者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具体规定来确定。这个科目的设置有助于清晰地反映出租人在融资租赁中的风险敞口,并且便于对未担保余值进行减值测试和相关的账务处理。
未担保余值的会计分录涉及租赁资产出租过程中的几个关键环节,以下是基于这些环节的基础会计分录:
- 租赁期开始时的会计分录:
- 当出租人将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时,需要记录应收的租赁款和未担保余值。
复制借:长期应收款(应收的租赁款总额) 借:未担保余值(预估的未担保余值) 贷:融资租赁资产(租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或公允价值) 贷:未实现融资收益(差额,如果有的话)
- 如果未担保余值因市场条件变化等因素出现减值,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租赁期间未担保余值发生减值时的会计分录:
-
借:资产减值损失(减值金额) 贷: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减值金额)
- 租赁期限届满时的会计分录:
- 根据承租人是否行使购买选择权,会计处理会有所不同。
- 如果承租人行使了购买选择权: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购买价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的租赁款余额) 借:租赁收入(未担保余值部分) 贷:未担保余值(未担保余值部分)
- 如果承租人未行使购买选择权并退还租赁资产:
借:融资租赁资产(资产账面价值) 贷:未担保余值(未担保余值部分) 借:资产减值损失(如果实际余值低于未担保余值账面价值) 贷: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相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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