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资产在会计核算中属于资产类科目。具体来说,承租人在进行融资租赁时,将融资租赁资产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通常使用“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这一科目。这个科目用于记录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和价值。在会计处理上,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与其他自有固定资产在账务处理上基本一致,需要计提折旧和进行相应的价值调整。
在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中,承租方通常需要进行以下基础会计分录:
- 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分录:
-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 借:未确认融资费用(最低租赁付款额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或现值之间的差额)
-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记录最低租赁付款额)
- 每期确认融资费用的会计分录:
- 借:财务费用(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当期融资费用)
-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
- 支付租金的会计分录:
-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每期支付的租金金额)
-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支付方式)
- 计提折旧的会计分录:
-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折旧费(根据企业折旧政策计算的当期折旧额)
- 贷:累计折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 租赁期满,如果承租方取得资产所有权的会计分录:
- 借:固定资产——有关设备(如果租赁期满,承租方取得所有权,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转为自有资产)
-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以上是融资租赁资产的基础会计分录,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具体的租赁合同条款、会计准则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相关文章
网址设置
网址样式切换
详细
网址卡片按钮
显示
布局设置
左侧边栏菜单
展开
页面最大宽度
2000
搜索框设置
自定义搜索框背景
自定义搜索框高度
- 聚焦
- 信息
- 默认
自定义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