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通常从可供使用之日起开始。具体来说,这一时间点是指企业完成投资性房地产的建设或购置,并开始将其用于出租、增值或其他商业目的时。
具体步骤如下:
- 确认可供使用的时间:
-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建设完成或购置完成,并且已经准备好投入使用(例如,能够出租或使用)时。这包括所有必要的改建、装修等工作完成。
- 折旧计算:
- 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通常采用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折旧方法。折旧的计算基于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置价格、相关交易费用和直接支出)。
- 折旧期间:
- 折旧期间一般取决于企业对该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在中国,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年限通常为20年至50年,具体取决于房地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
示例:
假设某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购买了一处投资性房地产,购置成本为500万元,并预计其使用年限为30年。该企业完成所有相关手续,并在2023年3月1日将其投入使用。那么,该企业应从2023年3月1日起开始计算折旧。
折旧计算(直线法):
- 年折旧额 = 购置成本 / 使用年限 = 500万元 / 30年 = 16.67万元/年
在这种情况下,折旧将从2023年3月1日起计入损益,并按年进行分摊。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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