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和不动产所在地一致的不动产转让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应按照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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