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发票票种核定的范围(发票的种类、领用数量、开票限额)内领用发票。
办理材料:
1.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1.领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税务UKey
通过网上领用可不携带相关设备
2.领用税控收款机发票:税控收款机用户卡
办理地点:1.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2.此事项可在同城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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