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业务之外获得的收入,这些收入通常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无直接关联。以下是营业外收入的八种主要内容:
- 固定资产盘盈:企业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账外固定资产的估计原值减去估计折旧后的净值。
- 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所获得的价款和报废固定资产的残料价值及变价收入等,扣除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清理费用、处置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
- 罚款收入:企业因对方违反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法规,按照规定支付给本企业的罚款,不包括银行的罚息。
- 出售无形资产收益: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时,所得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差额,大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的部分。
- 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主要指因债权人单位变更登记或撤销等原因,企业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 教育费附加返还款:自办职工子弟学校的企业,在交纳教育费附加后,教育部门返还给企业的所办学校经费补贴费。
- 非货币性交易中发生的非货币性交易收益:企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获得的收益,但与关联方交易除外。
- 企业合并损益:在企业合并过程中产生的损益,即合并对价与获取的可识别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这些营业外收入项目在会计处理上通常计入利润表的营业外收入部分,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详细说明。需要注意的是,营业外收入并不是企业持续经营的主要收入来源,因此在财务分析时,通常会将其与营业收入区分开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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